民事再审申请书-咏梅说法南方有令秧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原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曾AA,女濡羽,汉族,1964年5月7日出生,住AA县真阳镇南环城路。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樊AAAA,男,汉族,1955年7月8日出生,住AA县真阳镇AA。香港人看不起大陆人
申请人曾AA因与被申请人樊AA因提供劳务受伤害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17民终2254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特向驻马店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年雪宾。
再审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17民终2254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或者发回重审,支持申请人不予赔偿被申请人樊志田92245.28元;
2、一审、二审、再审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羽毛笛子扇。
事实与理由:
一、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严重错误,被申请人不是在申请人家受伤的,且被申请人恶意隐瞒自己在2014年5月已经被鉴定为肢体三级残疾的事实,致使人民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中国氯碱网。
1、被申请人樊志田和其妻子系从事窗帘定做、安装业务的个体工商户。2014年12月3日,樊志田到申请人家安装做好的窗帘,随后又到二楼取下之前安装的窗帘,整个过程许继丹,由樊志田自行完成现代极品仙人,用的梯子是樊志田自己在申请人家找到的,安装完毕后宋梓侨,樊志田自行离开,并未告知申请人其受伤了。一、二审法院仅凭被申请人提供的事后的手机录音断章取义地主观推定樊志田在申请人家卸床帘时受伤,严重不负责任。
2、被申请人恶意隐瞒自己在2011年5月4日已经鉴定为肢体三级残疾的客观事实,在诉讼中再次私自委托鉴定为肢体九级伤残,申请人多次提出鉴定结果不属实,一、二审法院却不严加审查,简单地根据鉴定意见进行判决。
3、被申请人恶意隐瞒自己已经从正阳县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因病离休的客观事实,马笑舒致使人民法院错误支持樊志田误工费8400元。
二、一、二审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并不是帮工关系,而是一种承揽合同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定制窗帘,双方口头约定并实际履行由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家的窗户规格定做窗帘、安装、拆卸,这也是一种行业惯例,因此朱无视,被申请人安装、拆卸窗帘是有偿的履行承揽合同的行为,并不是一、二审法院认定的无偿帮工行为麦格iptv。因此,一、二审法院的法律关系认定错误入木三分造句,导致法律适用错误。
三、二审人民法院判决严重不公,缺乏基本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一审人民法院根据错误的事实判决申请人承担20%的过错责任姚艺龙,双方均提出了上诉吴硕艳,在二审期间,双方均未提交任何证据,可是二审人民法院在认可一审法院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的情况下鬼面夫君,直接否定一审法院的责任比例:“对樊志田的损失,以曾庆荣承担60%的赔偿责任,樊志田承担40%的责任为宜刘清云。原审认定曾庆荣承担20%的赔偿责任,樊志田承担80%的责任不当白心上人,本院予以纠正崔文子。”二审人民法院改变责任承担比例的依据不明确灵赵菡芮,完全是自我的主观认定,破坏了司法公正!
综上,请求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再审,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申请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此致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