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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然在哪硫磺熏制食用辣椒!江西首例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赣州开庭-赣州三农

硫磺熏制食用辣椒!江西首例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赣州开庭-赣州三农
9月14日上午,由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郭某某生产、销售硫磺熏制食用辣椒李科颖,致使不特定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民事公益诉讼案蒋昌建简历,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省、市人大部分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全省三级检察院部分民行检察人员旁听了庭审。

赣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温波
宣读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案情简介】★
★ 2017年8月青宁王后,信丰县公安、工商部门在郭某某家中查获14943斤硫磺熏制辣椒,并现场扣押5780斤卢永仁,查封9263.8斤(含6862.8斤半干辣椒、2301斤湿辣椒)塞林木。后郭某某私自撕去封条将已被查封的9263.8斤硫磺熏制辣椒销售流入市场。信丰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黄瀛漩,判处被告拘役5个月姜祉羽,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9月,信丰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郭某某生产、销售硫磺熏制食用辣椒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将该公益案件线索移送至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侯建平。
★ 2017年9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郭某某多年前开始从事辣椒生意,采用硫磺熏辣椒的方式达到亮色、防霉、耐存储的目的金志文多高。经检验,在郭某某家中提取的辣椒样品中,半干辣椒和湿辣椒中二氧化硫含量均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2g/kg的上限20多倍。
★2017年10月达拉然在哪,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新法制报》刊登公告,督促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有关组织没有就郭某某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李爱静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的状态。
★2018年6月,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郭某某生产、销售硫磺熏制食用辣椒的行为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其承担刑事责任之外陆钧彦淼淼,仍应承担民事责任尹婵月,依法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硫磺熏辣椒
经硫磺熏制过的辣椒外表呈金黄色,食用后会对呼吸道、气管等呼吸系统造成刺激,导致呕吐、腹泻、恶心等症状刘五四,严重的会危害人的肝脏、肾脏,长期食用甚至会致癌。
★【庭审情况】★
法庭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五组共40余份证据,主要从被告郭某某生产、销售硫磺熏制食用辣椒的行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危害不特定消费者权益,被告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提请法院判决被告郭某某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333496.8元并上缴国库吴孟天,承担扣押辣椒销毁费用,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过开庭审理,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黑巷少女,择期宣判海鲨一号。

主 办:中共赣州市委农工部
承 办:赣州三套
编 审:陈明慧 曾庆梅责任编辑:曾宪升
来 源:赣州检察